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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适于保护患者的以下权益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8-30 08:33:09 / 个人分类:医生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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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ong19630714 / 2008-10-07 19: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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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罗志琦于2008-08-31 10:09:59发表
个人认为,患者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有很大争议的.由于知识的不对等,使患者在接受医生.
同意你的观点: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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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 / 2008-10-07 19: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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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鼓励,欢迎多提意见,欢迎一起讨论!原帖由周海蓉于2008-09-03 12:08:47发表
学习您的文章,保护自己的前途,保护中国医生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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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琦 / 2008-08-31 1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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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患者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有很大争议的.由于知识的不对等,使患者在接受医生及医院提供服务的时候,不能完全做到自主选择,并且,疾病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而且,很多疾病是相连的,假设一个患者在某种疾病早期去看某个医生,由于症状,体征不明显医生未能诊断出来,而到了中期或晚期,就能诊断出来了,这时,难道就要患者按照<条例>"享有得到适当诊断和治疗的权利",去告医生,误诊么?而,目前,法律按照医院举证制,医生根本就是有口难开.所以,个人认为,不能简单的把患者当作普通的消费者,不能简单的使用<条例>.而,医院,医生,也应当像您一样,详细学习相关法律,做到自我保护.在这里不是鼓励医患对立,只是,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病人. 发表 一点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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