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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畅转诊 安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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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10-23 16:11:09
顺畅转诊 安全保证
本文曾以《双向转诊 三方共赢》发表于《健康报)2006年11月13日 第3版
任何一级的医院、任何一级的医生,都有可能碰到自己诊断不清、治疗不能的病人,特别是基层医院,是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强留下来治疗,还是为了医疗安全、患者利益,将病人送往更好的医院诊治?这就涉及到如何转诊的问题。
五年前,本人曾遇到一位从徐州某医院转来我科的患者。该患者因车祸伤就近在徐州某医院住院治疗,稍事稳定后转来我院进一步康复。查房时我发现该患者右眼球突出十分明显,眼眶周围听诊时可听到吹风样杂音,我立刻想到这可能是外伤性颈内动脉海绵窦漏(CCF)。这是一种由于外伤致颅底骨折引起的颅内血管病变,随时都会有血管破裂出血、死亡的危险。那时我院还没有针对这种疾病的检查设备――电子计算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无法明确诊断和进一步的治疗。与家属交代病情,建议转往有条件的医院就诊。家属很是迟疑:我们刚从徐州转回来(患者家在我市),他们从来没考虑过这种病,会象你说的这么危险吗?经多次做工作,家属才不情愿地转往南京某院。后来家属回来说,到南京后医生就急诊做了全脑血管造影,确实是你说的颈内动脉海绵窦漏。及时做了介入治疗,现已完全恢复了。家人非常感激我的诊断和及时转诊。
那么,如果不及时转诊呢?外伤性颈内动脉海绵窦漏自愈的可能性非常小,还要冒着眼睛失明、死亡的危险。一旦破裂出血,死亡率极高。试想一下,如果真要出现死亡或者是眼睛失明的情况,这不就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吗?就算家人不找医院的麻烦,做医生的心里能安宁吗?尽管为了转诊,找我们的院领导说明转院的理由,费了不少的口舌。领导认为已经从徐州稳定回来了,我是不是判断病情有误?那时我院还没有碰到过这种病人。好在我院领导比较开明,本院不能治疗的疾病可以转往我们的上级医院。
其实,转诊在任何一家医院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并不代表你医院的医疗水平是否比别的医院差。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可是,在一些医院,特别是一些基层医院,病人一旦转往别的医院,医生就会遭到医院领导的调查,甚至处分!这种不顾病人利益、不顾医疗安全、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的行为,是饮鸠止渴的短视行为。早晚都会为这种不当付出代价。
当然,作为医生要努力提高本专业的业务技能,将本专科的疾病能够尽早地明确诊断,辨证论治,分清轻重缓急、利害关系。不能够及时确诊且有危险的,或虽能确诊但无条件施治的,一定要及时转往相关医院。当然转院途中的风险也要考虑到,且告知其家人选择。切不可为了个人利益、科室利益、医院利益,就是不顾患者的利益,抱着侥幸的心理,糊弄患者,最后被糊弄的只能是自己!
还有一种转诊是转往下级医院。我们经常接收乡镇及县级医院转来的危重患者,甚至是他们已经做过手术的患者。一方面要求我们要积极、及时、准确地治疗,更要注意保护好我们的下级医院。须知,一级医院有一级医院的水平。现在有许多的下级医院都愿意将他们施治不了的患者转往我院,就是因为我们从不在患者面前诋毁他们,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当病人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的时候,再转给他们治疗。一方面患者的经济负担减轻了,毕竟下级医院的收费标准要低于我们;另一方面下级医院也可以有经济效益,毕竟医院还是要靠经济效益才能生存下去。
所以,转诊是必要的,转诊是明智的,转诊是双向的,转诊是顺畅的。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患方、医方及转诊医院三方的共赢、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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