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写的,曾在健康报上发表过(感谢那位记者—吴卫红),后来在几个论坛看到有转载的,哈哈!
你愿意当医生吗?
我是祖国边陲小城的一名医生,1992年,正值学医的高峰期,我以相对优异的成绩(对比我班其他考入重点大学的理工科同学而言)仅仅考入了我省的一所普通医学院校(虽然成绩超过重点分数好几十分)。经过五年的刻苦学习(理工科的同学只要四年)完成了医学本科的学业,毕业后在我市的一所市级医院成为了一名内科医生。
刚毕业时(1997年),很多老医生告诉我:对患者和家属要小心,每说一句话都要考虑清楚,别让他们抓到把柄!但那时的我书生气很重,没有太把这些话当真,反而觉得有些可笑。
当时的我真是可以说是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为患者的治疗当中去了。除了没有自己掏钱为他们买饭外,能帮他们做得我都愿意帮忙,当时可是从来没有考虑过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比如:患者跟我说“我家里困难,检查少做些,就用药吧”,我会很天真地将他的钱全用在用药上。
大家现在都知道,有的疾病可以一眼看出来,但是有的疾病不做检查根本发现不了!
毕业三个月时,有一位“慈祥”的老大妈,反复向我讲家里如何困难,求我不要给她做检查,直接用药好了,当时通过她的症状可以大概推测病因,于是我没有给她做更深的检查而直接用药了。当时她不断地感谢我,说了一大堆“好医生、好孩子”之类的好话。可是几天后,她的病情不见好转,反有加重的趋势,此时再进一步加查发现原来还有其他器官的病变。这下可好,这位几天前还很“慈祥”的老大妈,转瞬间就成为了不依不饶的铁面判官,冲我直喊:“谁说我家困难了?你当初为什么不给我做检查?你是医疗事故,你得赔偿!”张口就要20万!好在她的病情并不严重,后来很快就好了。加上97年没有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所以她的要求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这件事情对我触动相当的大,我第一次感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是有风险的,从那时起,我开始学会了自我保护。
我只是全国几百万医务工作者中的极普通一员,除了有名望的专家、学者、教授外,全国的医务工作者中有90%是像我这样的普通恕K恰白晕冶;ぁ钡目迹嘈哦际呛臀乙谎皇俏颐亲约阂庋窍质当破饶阏庋?/SPAN>
6年来,我见到过各种各样的人,病人和家属;碰到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如果你不是医生或护士根本想象不到。我至今还记得毕业刚半年时碰到的第一位要“干掉”我的家属,他在病房走廊里高声喊叫要敲碎我的脑袋,就是想要我们医院赔给他钱!而我院医务科希望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他却避而不谈,总是纠集一帮人到我院闹事。那时的我真是吓坏了,我连遗书都已经写好了。你会说如果没有错他闹什么?那我反问你:既然他有理为什么不走法律途径?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
现在对待病人,我早已收起了“能帮就帮”的“恶习”,交待病情时宁肯说的重些也不能交待轻了,万一出现并发症了不好解释;该做的检查就做,你不做没关系,向你说明白后咱们签字为证,省得事后出麻烦。加上现在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施行,我可不想将来法官令我举证倒置(就是让我自己证明我的诊断治疗是正确的)时,我拿不出证据。而这样的结果是什么呢?全国的医疗费用不断上涨!你能说这些全是医生的错吗?
提到现在实行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真是令人(应该是令医生们)百感交集。
首先,在世界的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司法解释,当美国医院协会主席到中国访问得知这消息,唯一的反应是不可理解。
其次,提出这一解释的人是否是医生真是令人怀疑,起码他对临床医学的知识知之甚少。在临床工作中所有对患者的诊治措施都有有益的一面和造成损害的一面,做为医生只能在两者之间做个利弊平衡,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正确。当今所有的科学领域中,医学领域的发展远远达不到其他学科的进展,是所有学科中最落后的,而恰恰是这最落后的学科却率先完成了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你要保证每步决定都要准确无误!当面对急、重病人的抢救时,在短时间内做出决定不可能不出现一些误差,更何况医生的判断和处理需要经过医学逻辑的推理,期间还可能受到患者家属的干扰(如不断地催促、不断地提问),如此这般如何能保证100%的准确?
现在一提到医疗,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美国是如何的好,可是就在这如此发达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中,据美国医师协会统计,全国的医疗行为中有近30%的误诊率!而我们国家呢?你有人家美国的医疗条件吗?百分之百,如何做到?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以证据为前提的,医生必须出示诊断及治疗的确切证据。这就意味着没有证据则无法举证,以前所希望的医生要靠经验和技术代替检查的观点将不再令医生们向往,因为法官不会明白医生的技术到底有多可靠,他们只重视白纸黑字的证据。针对这一点患者们根本不了解,所以不断出现患者向媒体等有关方面投诉医生“就知道检查、动不动就签字”等等。而该项政策的制定者——政府——从来没有向就医人解释上述原因,反而对媒体的不客观的报道及批评采取默认的态度,这更加重了医患之间的对立!
作为医生会怎么办呢?为了不让自己成为律师质问的靶子,必须做到走一步留下一个证据,患者配合还好,如果你不配合,你必须要签字,因为这是呈堂证物,否则患者在法庭上一反悔那医生可就倒霉了!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医疗行为中会有那么多的签字画押,难道这全是医生的错吗?
还有现在大肆鼓吹的医疗行为也是一种消费,也符合消法、民法等言论,有理性的人都会理解到:有谁看病会带着一种买电视机的心态来?看好了就看,看不好就走?大多数人都会是要求你只许看好,不许看坏吧?那消法中规定的买卖平等原则哪里去了?我市有一位患者因为在试验性治疗(教科书中明确说明的在现有检查及诊断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的倾向性治疗,以进一步明确诊断)中的副作用较大,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虽然经鉴定这不是医疗事故,无需赔偿,但是律师却引用出了民法通则中的内容,具体条款我不清楚,大意是在民事行为过程中,如果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了精神、心理等方面的损害,即便是不违法的,也需给与赔偿!律师强调:即便这不是医疗事故,但对原告方产生了生理和心理的损害,所以告医院赔偿!照此推论,治疗过程中因为药物的副作用造成的损害需要赔偿、手术时对患者身体和精神的创伤需要赔偿、就连你感冒到医院扎针后都可以因为这家医院对你进行了身体上的损害而要求赔偿……,干脆全民动员到医院取钱吧!
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已经通过多种渠道要求国民将医疗消费同普通消费区别开来,而我们国家不仅反其道而行之,还默认各种媒体的大力宣扬。现在就连美国这样财大气粗的国家都开始限制医疗诉讼及赔偿金额,而我们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呢?
当然,上述言论并不代表说医疗事故无需处理,对于确属因责任心不强、无照行医而造成的医疗事故,理应重判,从而清洁医生队伍。
可是现在呢,没有医疗事故不要紧,总会找到医疗纠纷吧,或者纠纷还是很容易找到的吧,现在一些大城市不是已经出现了专找医疗纠纷的人吗(好像被圈内人称为找业务)?只要有一样不合你意,好吧,当场大闹的那是前奏,到你医院门前示威、贴大字报、高举标语喊口号的那是热身,法庭上悲悲切切要求赔偿才是正题。现在不是已经发展到不合意就打、实在不行就杀吗?而每每发生这样的事情时,主管部门总是用“毕竟人家死了人”等等言论来代替法律的公证!这更是助长了这种现象。
对于现在人人皆知的“医院药价高、回扣”问题,这是政府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结果。什么是以药养医呢?我国长期以来因为对医疗的投入不足,为了让百姓看上病,不得不降低医疗技术性收费,代之以医院药价的提高来弥补技术性收费的缺口。这就是为什么相同的药医院要比药店贵许多的原因。对此各级政府已经或明或暗地认可了,可是政府对此却很少向公众明确解释,只是片面强调医院药价过高,要实行医药分家等等。请问:现在你到医院看次病收你五元诊查费嫌贵,而你修冰箱时先收你一百元开箱费你到是觉得挺正常,难道人的生命价值还不如冰箱吗?我院所有收入中药品差价占到近30%,政府投入不要去想,从来没有足额拨过(这一点政府官员从来不讲),全靠你医院自己挣,按照现在的医疗技术收费标准,医药分家后,全国的大部分医院都会倒闭了!
我院收治过一位美国老人,肺心病,上次在美国发病时住了三天院,上呼吸机共18小时,收费是10万多美元(合人民币近100万元)。此次到我院相同的疾病,共住了近半个月(期间包括上呼吸机),才花了2万多元(还是人民币)。对此这位美国老人的家属对中国医院的收费直好奇,说是为什么这么便宜?而上海某医院聘请的两位香港医疗专家对中国大陆医生的收入之低亦感到不可思议,说国内的媒体热衷于报道各种各样的与国际接轨之事,而你们医生的收入离接轨可差得太远了(可于《健康报》中明确找到)!
我现在一个月官方给我的工资是900元,扣掉各种税款,领到手的是800还少一点。我每隔三天上一个夜班(可不像北京、上海的大医院里那样的轻松,经常一宿到亮没闲着),一个月才能赶上一次周六下夜班接着周日休息(勉强算是连休了两天)。6年里只有一次在献血后的休息时间里连续休了5天,最后两天因为科里人员不足提前上班了。我也有年迈的老母需要照顾,也要顾及小孩子,还要帮妻子买菜、整理家务、算计如何省些钱存上……
身体上累点无所谓,医务工作者都是在透支着健康,但是精神上的压力,动辄赔偿、全家上阵闹你、殴打谩骂甚至要了你的小命……
我觉得我对工作付出的远不止这800元钱能弥补的!我不赞同“回扣”,但是我没有办法,尽管我时时刻刻小心谨慎,但是医学的未知及变数太多,终究会有医疗差错出现的那一天,只要出了一次,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不说,巨额的赔偿我就根本承受不起(尽管我院已经买了医疗事故责任险,但是个人仍旧需要负担20—40%不等)。更可气的是,现在的政府和媒体对于医院投保医疗责任险却大加报道,无非是在提醒患者:医院保了险了,赔偿时有保险公司负担一部分,尽管闹吧!如此环境,换了你,会如何去做呢?
医疗界形容医生的工作有一句话“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工人做错工作,可以重来,最多扣奖金。农民今年种不了谷子可以改种菜。可医疗出现错误的时候有多少机会可以重来?你是希望医生每天上班的时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张度对待每一个病人,还是希望他们分心到家务、孩子读书?你是希望医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得到放松,为第二天的工作养足精神,还是继续为日常生活分心?如果想医生不为日常生活分心,那他们应该有能力请一个全职的保姆。如果希望医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得到放松,为第二天的工作养足精神,就应该让他们在休息时间除了看书外,能够轻松地出去郊游、运动放松身心。这些都需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才能完成的!国外给医生高薪的出发点正是以此为基础的。在我国就算最黑的医生其收入也不及一个职业律师的一半,而在国外医生的收入和律师是同一档次的,可国内有多少人(包括媒体)对律师的高收入提出过意义?反而对低收入高付出的医务工作者妄加指责,却不为他们的忍辱负重奔走呼吁?!
还有现在的“民意”,大家已经不是仅仅要求医生们做到少给病人花钱还能看好病了,你还得做到耐心指路、协助交款、帮助找人、看好病房内的贵重物品并且要保护好病人的人生安全,防止病人想不开时跳楼自杀、帮忙上厕所、换床单、病情有变化时通知家属(甚至数十位家属)等等… 真是令人搞不懂医生的工作性质到底是什么?
总之,大家都希望在医院里受到全方位的照顾,或者说按照西方(美国、英国)的标准。当然,作为医生,我也相当希望能跟欧美国家的医生一样,不用考虑患者的经济情况,只是要想方设法治好他们的疾病。但是我们没有人家的条件,人家的医院里,只要病人一进大门,就会有专人用车推着你,直到完成诊疗全过程。如果你住院了,那人家会给你全方位的服务,比你在家里的条件都要好。但是这些服务的前提是什么呢?是足够的人员和收费!他们一般情况下是一名病人有1—2位医生、2—8名护士及其他服务人员。换句话讲,你只要将钱准备好,其他的事情医院做。而在我们医院,有一天上午从8点到9:40分共一百余分钟的时间里,我和值班主任一共看了120多位病人,短短几十秒钟的时间里,我如何能尽到详细告知的义务呢?
对于目前医院“有用”的人员不足之事,各级政府基本上是闭口不谈,片面强调要“减员增效、优质服务”,稍有理解能力的人都会发现:减少了人员还如何做到优质服务呢?
再有目前普遍实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府提出的口号是:“低水平、广覆盖”,我们在各大报刊杂志及电视中听到的基本是“广覆盖”,强调医保是如何的好,但是对于其中最重要的“低水平”却只字不提。但是事实上广大就医人员到了医院都要求得到“高水平”医疗!我省的医保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太平洋保险公司给各家定点医院下发了不少红头文件,都是医保用药及检查的许可目录,各级医生需要无条件执行,否则会受到处罚。所以在工作中经常会出现病人想用的药或者检查医保不批,于是病人及家属会大闹医生及医院;对于需要转外地医院治疗的病人医保规定由转出的医院负责50%的费用,而医院则规定谁转病人谁负责这笔费用。如果我转出一个病人,他在外院花了2万元,那么有1万元是要我来掏钱的,我和家人还要吃饭……
我们暂且不讲太平洋保险公司主管医保的人员是否是医疗专家,也不去讲他们订的用药目录是否合理,举个我碰到的处罚例子:心痛定(降压药)100片/盒,正常情况下每次用2片,每天3次,照此用法,100片可以吃16.5天,如果你两次开药间隔小于16天,那好,你是超剂量开药,处药价的5倍罚款。所以你在治疗期间要保证病人服药后不要出现呕吐、药片掉到地上等意外,否则你就惨了,不开药吧病人会告你,开了药吧医保会罚你,你说这如何是好?
更可怕的是广大就医人员不明其中的道理,认为只要到了医院就得如何如何,稍有不满立即见报,而很多媒体为了寻找卖点,马上会摇旗呐喊、推波助澜,根本不从实际情况考虑。所有这些对医生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们说出来的真话没有人会相信,广大就医人员坚信我们是宰人者,媒体经常主观臆断地对医生妄加批评,政府从不站出来说清事实……。这就是我们现阶段医生工作的环境!!!
说了这些,你会说我是在瞎说,可这是现实,就算是北京、长沙那样的大地方,不一样有医生被打、甚至被杀吗!!!非典时多少医护人员殉职,多少医护人员留下了终生残疾,他们得到了什么?我市为防止非典发生组织医疗队,我被第一批抽调上去(我可不是党员,我们医院第一批医疗队除了领队主任是党员外其它的都不是),半个月下来,我害怕,家人也提心吊胆,可得到什么?250元的补助!!!你相信吗?
我92年怀着真诚之心开始学医,97年毕业时曾经满怀激情,可是如今我变得谨小慎微,不是对待疾病,而是想方设法做到如何向病人既讲明了病情及预后,又不会让他抓到把柄。这本不是我当初读书时的初衷,但是在如今的医疗形势下,我又能如何呢?我一没钱二没权,出了事我担不起,只能这样了。
看了上面这些你有何感慨?
如果你不是医生,我很为你庆幸,我很早就不想干了,只是才学有限不敢跳槽。但是我决不会叫我的小孩去学医,因为付出与回报完全不成比例,终日诚惶诚恐,太难过了!
我们只能祈祷能真正为我们说话的人出现!